[臺南市] 101年度地價稅清查工作正全面進行中

資料來源:臺南市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南市政府稅務局表示,101年度地價稅清查將持續進行至9月30日止。其中自用住宅用地為地價稅清查重點項目之一,本(101)年度特別運用房客申請房屋租金補貼的資料,清查發現許多房東將房屋出租,疏於規定而未向稅務局主動申報,嗣後被查獲補稅時,則抱怨稅務局未早點告知。

稅務局進一步表示,房屋無「出租」為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特別稅率必要條件之一,民眾原適用自用住宅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土地,如嗣後有將地上房屋出租他人,致適用特別稅率之原因、事實消滅時,土地所有權人請記得於30日內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以免查獲時被補徵稅款並處以短匿稅額3倍以下之罰鍰。

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原核准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的土地,如因房屋出租而被恢復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嗣後若無出租且變更為自用住宅用地使用時,依規定仍須於9月22日重新提出申請,當年度地價稅才可以再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計徵,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起開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