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 嘉義市政府稅務局: 房屋如出租,要按營業用稅率課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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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政府稅務局表示:本市房屋稅之徵收是依房屋現值為基準,再按實際使用情形,分別適用不同的稅率課徵。也就是說房屋無論是否出租予他人,如果單純作住家使用,則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若出租供營業用時,則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依現行本市房屋稅稅率分別為:(一)營業用房屋按其現值3%課徵。(二)住家用房屋按其現值1.2%課徵。(三)私人醫院、診所、自由職業事務所及人民團體等非營業用房屋,則按其現值1.5%課徵。因此房屋出租期間是否會影響房屋稅稅負,需視出租後房屋實際使用情形而定。民眾如有疑問,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53696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