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區國稅局] 以網路申報繳納菸酒稅,避免舟車勞頓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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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訊)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表示,菸酒稅廠商每月出廠之菸酒,依規定應於次月15日以前檢具相關申報資料向主管稽徵機關(各地區國稅局)申報,政府為增加便民服務措施,提昇行政效率,已建置「菸酒稅電子申報繳稅系統」,納稅義務人以網路辦理菸酒稅申報,省時省事又方便,可多加利用。
中區國稅局說明,菸酒稅廠商如欲採用網路申報繳稅不用事先向國稅局提出申請,只要先辦妥菸酒稅廠商登記及產品登記,並取得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 (網址:moeaca.nat.gov.tw)點選「憑證IC卡作業申請」,或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網址:tax.nat.gov.tw)依程序自訂密碼,下載菸酒稅電子申報繳稅軟體並安裝完成後,即可運用該軟體網路申報繳稅;採「網路申報」方式,可利用電子申報繳稅系統列印條碼之繳款書,以現金或票據至各代收稅款處繳納稅款,如應自行繳納稅款在新臺幣2萬元以下者,亦可以現金至便利商店繳納稅款,至便利商店繳稅者,繳納截止時間開放至法定申報期限後2日24時前,不會加徵滯納金;系統安裝如有疑問,可逕洽微軟客服中心(0800-00-88-33),即可獲得解決。
該局呼籲,納稅義務人採用網路申報菸酒稅,於申報期限內,如發現申報資料有錯誤時,請利用菸酒稅申報繳稅軟體重新上傳正確之申報資料,已逾申報期限或更正非當期申報資料,則不適用網路更正申報,但可採一般申報方式填寫申請書敘明事由,再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工廠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辦理更正即可。
納稅義務人以網路申報菸酒稅者,如有任何疑問,請就近向工廠所在地國稅局洽詢,或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上該局網站(http://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洽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提供單位:審查三科陳芳質,電話:04-23051111轉7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