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國稅局] 本局重大欠稅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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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告以按納稅義務人個人累計欠稅逾1,000萬元或營利事業累計逾5,000萬元,且符合稅捐稽徵法第34條第3項規定之確定案件為範圍。但經稅捐稽徵機關或法務部行政執行屬所屬行政分署核准分期繳納稅款,並正如期履行繳納義務之案件,不包括在內。&上稿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