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區國稅局] 規避稅負不可行 覈實開立發票為上策

資料來源: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桃園訊)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營業人於交易時,是否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一向為該局之查核重點,如經查獲有違章情事,將對違章營業人予以補稅裁罰。該局於查核案件過程中,發現有少數代客記帳業者,給予廠商錯誤之建議,告知可採辦理變更或註銷登記之方式,以規避租稅負擔。
該局進一步說明,曾查獲一從事裝潢業之營業人漏開統一發票,單一年度漏報銷售額即逾新台幣4,000萬元,營業稅補稅及裁罰金額達300萬元以上。該廠商之代客記帳業者,卻建議其可採辦理註銷登記方式來規避租稅之負擔,國稅局同仁得知後特別提醒業者,公司雖已辦理註銷登記,惟法務部行政執行分署就欠繳之稅捐,仍將會以強制執行之方式徵起稅款,屆時除負擔原本應繳納之稅款外,另將加收滯納金及執行費用,不但無法達到規避稅捐之目的,更須額外繳納其他的罰金,實在得不償失。業者經該局同仁解釋相關規定後,已依限繳納稅款並打消辦理歇業登記之念頭。

該局特別提醒營業人,對國稅局核定補徵之稅捐如有不服,應循行政救濟的方式維護自身的權益,切勿聽信錯誤之建議,以不當方法規避稅負。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四科 姜慧霖
聯絡電話:03-3396789 轉 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