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國稅局] 強風豪雨襲台造成廠商貨物損失,可申請貨物稅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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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西南氣流旺盛,豐沛雨量襲台造成南部地區災情頻傳,該局提醒該轄貨物稅廠商,已納貨物稅之貨物,如有遭受損害或滅失致無法出售者,得依貨物稅條例第4條及貨物稅稽徵規則第87條規定,檢具損失清單,連同原完稅照、,免稅照或臨時運單等相關證明文件,向國稅局提出災害損失之報備,俾憑辦理退稅或銷案。
高雄市國稅局特別提醒貨物稅產製廠商,存放在倉庫、或運送過程中已納貨物稅之貨物,因強風豪雨造成損壞、變質無法銷售情形時,為維護自身之權益,請儘速檢具清單及證明文件,向管轄稽徵機關申請退稅。【#312】
新聞稿提供單位:審查三科 職稱: 股長 姓名: 許金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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