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 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請於9月22日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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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恆春分局表示,今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至11月30日開徵,地價稅如要享受優惠稅率,請於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今年因適逢假日順延至9月24日)前提出申請,經核准後當年度始得按千分之二稅率課徵地價稅。若逾期申請,自申請之次年開始適用。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土地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二、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三、地上建築改良物屬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四、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700平方公尺。五、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以一處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