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空置時課徵房屋稅稅率之差異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恆春分局表示,空置房屋應按使用執照所載用途別分別按住家用或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其使用執照所載用途別為非住家用(包括營業用與非營業用,如辦公室、商場、店舖、工廠、倉庫、停車場、事務所…等)者,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如記載為集合宅、住家用、農舍等,則可以繼續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如無使用執照者,按都市計畫分區使用範圍,分別以住家用或非住家用稅率課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