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 請繳納使用牌照稅後再開車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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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訊)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請注意,您的愛車是否已繳納101年度使用牌照稅了?苗栗縣政府稅務局指出,101年度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間至4月30日止,惟尚有少數車主未繳納,欠繳使用牌照稅仍繼續使用公共道路,一經查獲,除補徵本稅外,另處應納稅額1倍之罰鍰。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稅務局在本縣各主要交通要道設有車輛辨識系統,以查緝欠稅車輛。因此,鄉親切莫存有僥倖心理,以免因欠繳使用牌照稅,又使用公共道路,最後被稅務局設置之車輛辨識系統查獲時,被處1倍罰鍰,再來懊悔,則為時已晚矣。
該局提醒民眾,尚未繳納101年度使用牌照稅者,請儘速向稅務局或各縣市監理站開單補繳,完納使用牌照稅後再開車上路,以免被查獲讓荷包失血!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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