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 房屋稅委託轉帳繳納案件, 請記得5月31日24時前預留存款!

資料來源: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101年房屋稅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截止,受託金融機構或郵局將於6月1日零時起辦理轉帳扣款。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辦理轉帳納稅的民眾,請趕快檢視扣款帳戶的存款餘額是否足夠,並於5月31日前補足。
該局表示,101年房屋稅轉帳納稅戶共有51,725戶, 已於4月19日郵寄轉帳繳納通知書,提醒納稅義務人預留存款。民眾欲知是否轉帳成功,可於6月2日補刷存款簿或洽委託轉帳機構確認,完成轉帳扣款後,稅務局預計於6月中旬寄發轉帳納稅證明。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撥打以下查詢電話,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總 局:(03)3326181轉2412至2419,2422,2427
中壢分局:(03)4515111轉302-307
大溪分局:(03)3800072轉202-204,209
楊梅分局:(03)4781974轉203-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