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 舊稅單在手,請確認後再繳稅!

資料來源:新竹市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新竹市訊)如果您曾利用便利商店、自動櫃員機、晶片金融卡、信用卡或電話語音等方式繳納者,或是曾至稅務局補發稅單繳納者,稅單仍會留在手中,因此當您看到以前年度或已過繳納期限的稅單時,請先確認是否已完稅,以免重複繳納。
近來有民眾看到以前已完稅但仍留在手中舊的房屋稅稅單,卻誤認為是新寄發的稅單而重繳以前年度稅款。新竹市稅務局表示,目前繳稅方式多元下,完稅稅單往往仍留在手上,為免日後與當年度新稅單混淆不清,民眾可先以電話向該局洽詢以前年度稅款是否已完納?若已完納請將已納之稅單自行銷燬。
該局並提醒民眾如至便利商店繳納,便利商店會列印三段式條碼收據;若以自動櫃員機、晶片金融卡、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繳納者,該局均會另寄發轉帳納稅證明單,為避免日後忘記已完稅,建議可在稅單上註明繳納日期再將證明單與稅單訂在一起保管。
至於如已發生稅款重複繳納情形,該局均會主動儘速辦理退稅事宜,請民眾放心!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該局網站:http://www.hcct.gov.tw或撥0800-356969、1999(市政府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資料提供單位名稱: 房屋稅科 聯絡人:廖菊芳
聯絡電話:(03)5225161轉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