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西區] 逾期繳納更傷荷包,您的使用牌照稅繳了嗎

資料來源:高雄市西區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101年全期自用汽車、上期營業用汽車及151㏄以上機車之使用牌照稅自4月1日起開徵一個月,假使您還未繳納,請儘快繳納,除避免排隊納稅外,早繳也早安心。
高雄市西區稅捐處表示,4月份開徵之使用牌照稅即將截止,尚未繳納之民眾,在4月底前可透過下列方式繳稅:出門在外者,可持繳款書到各金融機構內的代收稅款櫃台或利用貼有(跨行:提款+轉帳+繳稅)標籤之自動櫃員機轉帳繳稅(郵局除外),或到萊爾富、全家、統一、來來等便利商店繳納;若不想出門,也可使用車主本人信用卡透過電話語音(412-6666/412-1111服務代碼166#)或網際網路(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等方式完成納稅。
高雄市西區稅捐處提醒納稅人,請如期繳納使用牌照稅,以免逾期被罰1%至15%的滯納金;民眾如遺失繳款書,車籍在高雄市者可到高雄市西區稅捐處所轄各分處和監理所(站)等地申請補發;若車籍在外縣市者,就需到監理所(站) 申請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