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區國稅局] 稅額試算新措施,貼心便民報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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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簡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作業,國稅局自99年度開始提供稅額試算服務,主動幫納稅義務人試算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應納稅額或應退還稅額,並將稅額試算通知書寄發給納稅義務人,納稅義務人免再填寫結算申報書,本項服務深獲民眾好評,滿意度高達97%。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表示,10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仍提供稅額試算服務,並新增6項措施,說明如下:
  一、欲申請不適用本項服務作業及變更試算書表寄送地址者,申請期間由半個月延長為1個月,即自101年2月15日起至同年3月15日止透過網際網路或書面申請,且101年起申請不適用者,以後年度毋需再行申請,即不適用本項服務作業。
  二、國稅局將於101年4月25日前以掛號寄發10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通知書,且當無法寄送時,將留置郵局招領15天。
  三、納稅義務人9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以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或經財政部審核通過之電子憑證(以下簡稱憑證)為通行碼,辦理網路申報或線上登錄回復確認試算內容者,稽徵機關將於101年4月25日前以郵簡通知納稅義務人自行以憑證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查詢及下載100年度試算書表,不再寄發紙本。
  四、自101年5月1日起至同年月31日止,下載財政部「綜所税稅額試算報稅APP」至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輸入身分證字號與試算驗證碼,並依繳稅、退稅及不補不退的狀況操作,即可完成報稅。
  五、納稅義務人99年度以其本人帳戶完成繳(退)稅,且100年度選擇沿用該存款帳戶辦理退稅之退稅案件及不繳不退案件,得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語音確認試算內容。
  六、納稅義務人於99年度申報資料之聯絡電話為手機號碼且100年度適用稅額試算服務者,將以簡訊發送宣導訊息。
  該局進一步表示,納稅義務人收到或下載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通知書後,如果經核對內容正確無誤,繳稅案件可以在101年5月31日前依照該通知書所載之「應自行繳納稅額」金額,以現金、信用卡或轉帳方式繳稅,即完成10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但絕無「郵政劃撥」方式,提醒民眾切勿受騙上當;另外,退稅案件及不繳不退案件可以利用線上登錄、書面確認及電話語音確認等方式辦理回復確認,呼籲民眾多加利用稅額試算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服務科郭科長 06-2298007
  彙總編號:10104-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