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 小貨車擅自加裝座椅被查獲將會處2倍罰鍰!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苗栗訊:小貨車若加裝座椅則為客貨兩用車,如未依規定向監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並補繳使用牌照稅,使用公共道路經查獲,視為移用牌照,而依使用牌照稅法規定,應處以應納稅額2倍的罰鍰。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提醒車主,小貨車的使用牌照稅稅額小於客貨兩用車,部分鄉親以為小貨車加裝座椅,仍以小貨車之使用牌照稅稅額課徵,但其實不然,小貨車只要加裝座椅,不論該座椅是否有載人,都應自變更之日起改按小客車之使用牌照稅稅額課徵,如果車主未向監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並補繳使用牌照稅,一經查獲則被視為移用牌照,將被處以應納稅額2倍的罰鍰。鄉親不可不慎!
稅務局特別呼籲各位車主,小貨車加裝座椅後,應依規定向監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並補繳使用牌照稅,以免被罰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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