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區國稅局] 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繳納稅款多元又便利

資料來源: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桃園訊)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10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為101年5月1日至5月31日止,提醒營利事業(會計師事務所、代客記帳業者)如有應繳納結算申報稅款,請響應政府節能減碳政策儘可能採轉帳方式或自行列印條碼化繳款書繳稅,該局亦配合該政策不再提供撞擊式印表機使用之空白繳款書套版紙。
該局指出,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自繳稅款之繳稅方式,一為列印條碼化繳款書後至金融機構或便利商店(2萬元以下)繳納,另一為不列印繳款書,直接以自動櫃員機或透過網際網路以晶片金融卡轉帳繳稅。

該局進一步指出,列印條碼化繳款書,可利用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電子申報繳稅系統(https://www.tax.nat.gov.tw)或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以一般A4白色影印紙列印。至於轉帳繳稅,可持金融卡至貼有「跨行:提款+轉帳+繳稅」標誌之自動櫃員機繳納,每筆最高限額為200萬元,同一帳號當日累計不超過300萬元為限;亦可透過網際網路連結線上繳稅網站(https://www.paytax.nat.gov.tw),以晶片金融卡(不限本人持有)即時扣款繳納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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