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 車輛逾檢註銷,小心查獲受罰

資料來源:新竹市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新竹市訊)如果您的愛車逾期限六個月未檢驗,牌照將被監理單位註銷,在重新領牌、驗車前被查獲使用公共道路,除應補繳自註銷牌照日至查獲日應納的使用牌照稅外,並處2倍罰鍰,新竹市稅務局提醒您!
該局聯合警察、監理單位於車輛總檢查時發現,甚多納稅人疏忽驗車時間,牌照被逾檢註銷後,仍照常使用公共道路,等到因交通違規被查獲,需繳納大筆的牌照稅及罰鍰時,才驚覺“代誌大條”了!
因此,該局特別提醒車主留意行車執照上所載之應驗車日期,如期驗車,才能避免查獲受罰!
如您想要進一步了解使用牌照稅相關法令,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56969、1999(市政府服務專線),或5225161轉311、315、316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您亦可利用該局網站http://www.hcct.gov.tw查詢相關資料。
新聞資料提供單位名稱:消費稅科 聯絡人: 張秀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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