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 牌照稅核准分期繳納,車輛上路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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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訊)車輛欠繳牌照稅移送執行,如確實無法一次繳清,請儘速向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分署申請分期繳納且必須經核准後,才可再使用公共道路,否則一旦查獲將被處一倍罰鍰。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日前一位市民向執行署新竹分署申請分期繳納100年度牌照稅,因在「核准前」行駛道路被警方查獲,致又被罰應納牌照稅一倍的罰鍰。
該局特別提醒申請分期繳納的民眾,應確實完成核准程序再上路,以免被罰。
民眾如果對相關規定仍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 0800-356969 ;網站:http://www.hcct.gov.tw,該局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資料提供單位名稱:欠稅管理科 聯絡人:丁淑華
聯絡電話:03-5225161分機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