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 土地增值稅的計算方式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恆春分局表示,土地增值稅是針對土地於移轉時因自然漲價所課徵的稅。計算方式係以漲價總數額乘以適用之稅率。
土地的漲價總數額係以土地移轉時之申報移轉現值減除前次移轉現值(或原規定地價)乘以物價指數,如有土地改良費,亦應一併減除。目前土地增值稅的稅率可分為20%、30%、40%。漲1倍以下適用20%、1至2倍適用30%、超過2倍適用40%,另外對於長期持有土地超過20年、30年、40年者,還可分別減徵20%、30%、40%。此外還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為10%,須自行提出申請並符合規定才可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