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 屬建造房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雖經查明確實作為巷道無償供公共使用,無免徵地價稅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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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政府稅務局表示,近來有納稅義務人對巷道課徵地價稅稅免徵有所疑義,因而特別提出說明。
  稅務局表示,土地稅減免規則第9條規定:「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土地,經查明屬實者,在使用期間內,地價稅或田賦全免,但其屬建造房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部分,不予免徵。」依該條文規定,屬建造房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部分,即使現狀確為無償供公眾通行之巷道,仍無免徵地價稅之適用,希望納稅義務人特別注意該減免規則之但書規定。
  稅務局說,納稅義務人如對地價稅之徵免情形尚有任何疑義,歡迎撥打該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49696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