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區國稅局] 10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相關書表預計於今(101)年4月25日前寄發,個人如有地址異動情形或不想適用本項服務,請於3月15日前向國稅局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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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表示,為簡化納稅義務人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程序,提升納稅服務,該部今年仍賡續提供稅額試算服務,個人如因地址變動需變更稅額試算書表郵寄地址或不想適用本項服務,請記得於今年3月15日前向稽徵機關提出申請。
申請方式如下:
一、線上申請:透過網際網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申請。
二、書面申請:填妥申請書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提出申請,可採郵寄、傳真或臨櫃方式辦理。申請書格式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www.etax.nat.gov.tw)「書表及檔案下載」項下或各地區國稅局網站下載。
  另為便利民眾申請地址變更,今年新增「中華郵政通訊地址遷移通報服務」申請管道,民眾可於3月15日前利用該項服務申請變更試算書表之郵寄地址,相關申請方式及說明可至該服務網站(https://amiwb.post.gov.tw)查詢。
  財政部說明,由於稅額試算服務係國稅局主動提供之便民服務措施,鑑於部分民眾可能基於個人因素考量,在目前及未來數年尚無意願適用本項服務者,為避免其逐年申請之不便,國稅局自今年起將依民眾之申請,自申請年度起不主動提供稅額試算書表。惟民眾於以後年度如需稽徵機關再提供本項服務,僅須於欲適用本項服務之當年度申請期間(2月15日至3月15日)向國稅局申請即可。
  稅額試算服務係去年政府首次實施之新措施,由於申報步驟簡單,民眾只須繳納稅款或回復確認,即完成申報,去年有超過162萬申報戶使用。今年財政部將賡續提升服務品質,包括提供免費電話語音回復確認服務及平板電腦、智慧型手機可上網回復確認等便民措施,提供民眾更便利之申報繳稅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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