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用小貨車申請身心障礙免徵牌照稅規定。

資料來源:臺東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貨車可否申請專供身心障礙人士使用免徵使用牌照稅?臺東縣稅捐稽徵處表示,使用牌照稅法規定,專供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並領有駕駛執照者使用之車輛,每人得以申請1輛免徵使用牌照稅;如果身心障礙人士?有駕駛執照無法駕駛者,同戶之親屬車輛可1輛免徵使用牌照稅,每戶以1輛為限。營業貨車號牌車主登記公司行號,因車主不是身心障礙人士本人或其親屬,不符免稅申請規定,但以個人名義申領自用小貨車號牌者,因貨車號牌係供直接從事生產,需裝載本身所需或生產物品之車輛方得以個人名義申領,與「專供」持有身心障礙人士使用規定不符,除非是自用小貨車車主即是領有駕駛執照之身心障礙人士,方得申請每人1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但不得適用同戶親屬車輛每戶1輛規定。
  如有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826969或電231600轉270-274查詢,該處同仁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