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賦稅署] 發布「菸酒稅電子申報作業要點」,並自100年9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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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供更優質納稅服務,財政部將於明(21)日發布「菸酒稅電子申報作業要點」,自本(100)年9月1日起,開放菸酒稅納稅義務人得以網路辦理菸酒稅申報,以提供更便利之申報環境,提升稽徵機關為民服務效能。
  財政部說明,菸酒稅產製廠商當月份出廠之菸酒,得於次月1日至15日(24時前)以網路辦理申報。但1.國外進口之菸酒2.法院及其他機關拍賣尚未完稅之菸酒3.免稅菸酒因轉讓或移作他用而不符免稅規定者4.逾期申報案件等4種情形,不適用網路申報。
  納稅義務人採網路申報者,得自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下載申報軟體,並登錄計算稅額申報書、產銷月報表、免稅菸酒出廠明細表、採購免稅原料使用情形月報表、出廠送貨單使用情形月報表、未稅倉庫進出倉情形月報表、包裝部門進出情形月報表等書表資料,於申報期間內全日24小時均可透過網路申報上傳,快速便捷且可省去往返稽徵機關奔波之苦。
  至於繳納稅款方式,採網路申報之納稅義務人可持以菸酒稅電子申報繳稅系統列印之附條碼繳款書,以現金或票據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稅,如應自行繳納稅額在新臺幣2萬元以下者,亦可以現金至便利商店繳納。為使菸酒稅納稅義務人享受輕鬆便利繳稅服務,至便利商店繳稅者,繳納截止時間開放至法定申報期限後2日24時前,不會加徵滯納金。
  財政部表示,為強化為民服務,並提供菸酒稅納稅義務人多元化之申報管道,本年9月1日起實施菸酒稅網路申報作業,請納稅義務人多加利用,相關網路申報作業程序及細節,請菸酒產製廠商就近向工廠所在地國稅局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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