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 房屋現值為保密資料,不提供民眾自由查詢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據以課稅的「房屋現值」,係屬稅捐稽徵法第33條規定,應絕對保密的納稅資料,僅限定本人或其繼承人、授權之代理人或辯護人等調,並檢附身分證及委託書等相關證件向房屋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

  該局表示,常有民眾反映,在辦理相關稅務申報案件時,常需提供房屋現值資料,而該項資料須檢附證明文件,經由本人或代理人等始可查詢,甚為不便,希望開放查詢,以便辦理稅務申報。惟經財政部函釋,房屋現值屬保密資料,仍應依稅捐稽徵法之規定辦理。

  民眾如果有稅務相關問題,歡迎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