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申報96年度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及股利憑單更正應注意事項

資料來源:高雄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各申報單位已透過網路申報96年度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及股利憑單者,如發現申報資料有誤,請儘速依下列規定辦理更正: 1.於法定申報期間截止前,申報單位得透過網際網路隨時更正其申報資料。只要將正確之完整所得檔案,重新上傳申報,即可完成更正申報程序。惟申報單位如係採「網路報稅密碼」申報者,每日申報及更正合計次數以3次為限;採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核發之工商憑證IC卡申報者,申報及更正次數則不受限制。 2.網路申報期間截止(97年1月31日24時)後,申報單位發現申報資料有誤時,可檢具網路申報回執聯及申請更正各類所得資料所需文件,向所屬國稅局各分局、稽徵所提出申請,由所屬稽徵機關受理收件並審查有無違章情形,再由申報單位依意願選擇採用下列2種方式之一辦理更正: (1)申報單位可申請註銷所有網路申報資料,全部改依媒體或人工申報程序,辦理後續事宜。 (2)申報單位可申請註銷網路申報資料錯誤部分,錯誤部分改依人工申報程序,辦理後續事宜。 該局籲請扣繳單位及營利事業注意,請確實依「96年度綜合所得稅資料電子申報作業要點」相關規定,辦理各類所得憑單及股利憑單網路申報或更正申報資料等作業,以避免徵納雙方及所得人之困擾。【#068】 新聞稿提供單位:資訊科 職稱:股長 姓名:郭俊仁 聯絡電話:(07)7256600分機8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