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 未繳納100年度房屋稅納稅人,請注意!

資料來源: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100年度房屋稅催繳繳款書已寄發,繳納期間自100年8月16日至9月15日止,請如期繳納稅款,以免逾期繳納而加徵滯納金。倘又逾上述繳納期間30日仍未繳納者,將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
地方稅務局表示:稅款除可至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繳納外(郵局不代收),稅額2萬元以下,亦可至便利商店(全家、萊爾富、來來、統一等4家超商)繳納。但因繳款後到銷號完成,有時間上落差,如稅款已繳納,請勿重複繳納。如有房屋稅疑義洽詢電話:(03)9325101~6轉125~130  或免付費電話:0800-396969;羅東分局(03)9548595~6轉101~106  或免付費電話:0800-232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