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 稅單寄存送達,主張未收到,是行不通的!

資料來源:新竹市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收到郵局稅單寄存送達通知書,務必記得前往郵局領取並如期繳納,免得成為欠稅戶而被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常有民眾收到行政執行處發出之傳繳通知後,到稅務局主張未收到稅單,要求僅補繳本稅免加徵滯納金,事實上是因民眾不在,稅單依法寄存郵局,已發生合法送達效力,滯納金當然也就無法豁免了。
該局提醒市民,住居所門首或信箱中,如貼有或置有郵局寄存送達通知單時,務必前往郵局領取並如期繳納稅款,如未前往領取,寄存郵局之稅單已屬合法送達,在繳納期限後30日仍未繳納,除加徵15﹪滯納金外,還會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本局網站:http://www.hcct.gov.tw或撥0800-356969、1999(市政府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