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 重劃後土地調整原地價課徵土地增值稅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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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稅務局表示,重劃後農地移轉申請調整原地價之案件,如重劃前之多筆土地,部分於89年1月28日非屬農地,部分為農地,符合作農業使用之農地,准依比例計算,調整原地價課徵土地增值稅。。
該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申報移轉重劃後農業用地,申請依土地稅法第39條之2第4項規定調整原地價課徵土地增值稅,重劃前之多筆土地,有部分於89年1月28日土地稅法修正生效時非屬農業用地,其餘均符合農業用地,如經分別審認符合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要件者,准依比例計算調整原地價課徵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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