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稅務局表示,對於有設立公司行號登記的住宅土地,如果僅部分面積供營業使用,其餘係供自用住宅使用者,納稅義務人仍可申請部分土地面積改按自用住宅用地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以減輕稅負。
該局指出,自用住宅用地按千分之二稅率課徵地價稅,與一般用地按千分之十以上稅率課徵,稅額相差至少4倍。因此,地上建物如同時供營業及自用住宅使用時,只要能明確劃分者,雖供營業使用,仍可申請依實際使用情形所占土地面積比例,適用自用住宅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但是別忘了在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土地就可以從今年起適用該項特別稅率,一旦超過申請時間,就只能從次年起適用了。所以提醒您,如期提出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申請,可是省錢節稅小秘方之一,千萬別讓您的權益睡著了。
該局服務專線:089-231600分機262、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