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您!可別因為太忙而忘了繳地價稅喔!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北縣訊】97年地價稅目前已開徵了,繳納期限為11月1日至11月30日,因繳納截止日適逢假日因此可順延至12月1日繳納,臺北縣政府稅捐稽徵處特別提醒您,可別因為太忙而忘了繳稅喔!

該處表示,現代都會人生活繁忙,常因為太忙而忘記繳稅,提醒您,在繳97年地價稅時,也順便檢視您的97年房屋稅及使用牌照稅是否繳了?假若您真的忘記繳納97年房屋稅及使用牌照稅,而手上又沒有稅單,可就近向該處總、分處申請補發,一併繳納喔!

稅捐處進一步表示,每年定期要繳納的地方稅,有4月份的使用牌照稅、5月份的房屋稅、10月份的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及11月份的地價稅,每個稅目都有1個月的繳納期間,在各繳納期間內,您可選擇至各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會及其他代收稅款處現金臨櫃繳納,亦可利用便利商店、自動櫃員機、信用卡、晶片金融卡、約定轉帳納稅及電話語音轉帳等方式繳稅,但過了限繳日期後才繳納者,例如您現在才要繳納97年房屋稅或使用牌照稅,則因涉及滯納金的計算,只能至各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會及其他代收稅款處,以現金臨櫃繳納,其他6項管道是不受理的,所以還是如期繳稅比較方便且能節省荷包支出喔!民眾如有其他疑問,可撥服務電話:8952-8200洽詢。

撰稿人:企劃服務科 王珮齡 電話:89528134
資料詳洽:企劃服務科 王珮齡 電話:89528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