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契稅法令彙編93年版自發行迄今,許多法令函釋已有修正、變更不再切合實際使用,為因應時代變遷,維護民眾權益,財政部已發布97年版「房屋稅契稅法令彙編」。
高雄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依據財政部97年10月29日台財稅字第09704553570號令:在97年7月31日以前發布之房屋稅、契稅釋示函令,凡未編入97年版「房屋稅契稅法令彙編」者,自97年12月1日起,非經財政部重行核定,一律不再援引適用。
相關稅務法規,可上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查詢,網址: Http://www.etax.gov.tw→賦稅法規服務→釋示函令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