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稅務局表示,財團法人之宗教團體供佈道及其傳教人員宿舍、教徒活動中心等房屋,須與傳教佈道之教堂及寺廟相連或在同一範圍內,才符合免徵房屋稅之要件。
稅務局指出,宗教團體經辦妥財團法人登記或寺廟登記,其專供傳教佈道之教堂、寺廟房屋,免徵房屋稅。另外與傳教佈道之教堂及寺廟相連或同一範圍內供傳教佈道人員之宿舍、教徒活動中心、辦公室及供教徒受訓使用的宿舍房屋,亦免徵房屋稅。但該局強調,如果該傳教佈道人員宿舍等房屋,未與教堂、寺廟相連或在同一範圍內,即無免徵房屋稅之適用。如對房屋稅徵免有任何疑問,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9-231600轉282,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