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稅務局表示,娛樂稅代徵人每月代徵的稅款,應於次月10日前繳納;代徵人依法代徵並如期繳納稅款者,可按代徵稅額扣領百分之一的獎勵金。
該局舉例:娛樂稅代徵人11月份應納娛樂稅1萬元,限繳日期12月10日;如於12月10日前繳納,則可扣領1百元獎勵金,亦即僅需向公庫繳納9千9百元;如繳納期限12月10日為星期六或例假日者,得順延至金融機關第1個營業日繳納,並仍可享受扣領獎勵金。
稅務局籲請娛樂業者每月應代徵繳納的娛樂稅款,務必於次月10日前繳納;逾期繳納不但失去扣領獎勵金的機會,每逾2日還必須按滯納稅額加徵百分之一的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