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度地價稅您繳了沒?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97年度地價稅已於12月1日繳納期滿。若您擁有本市土地,除符合減免標準或稅額未達新台幣100元而免徵外,應該都已經收到一張臺中市地價稅稅單或轉帳繳納通知書,並已如期繳納或已於您的帳戶中扣取稅款。納稅人如果擁有本市土地沒有收到稅單,可能是您的通訊地址有異動所致,請儘快向各地方稅務局以電話、網路或臨櫃申請補發或告知新通訊地址,稽徵機關將儘快補寄稅單給您,以利您在滯納期間儘速繳納。
  
  臺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依土地稅法第53條規定,納稅義務人或代繳義務人未於稅單所載限繳日期內繳清應納稅款者,每逾2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中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
  
  服務電話:22585000或0800-086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