籲各公司、行號應據實申報扣(免)繳憑單資料,勿虛列薪(工)資,以免遭補稅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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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時值各公司、行號填發員工扣(免)繳憑單的期間,各公司、行號應誠實申報薪資扣(免)繳憑單,以免遭補稅並處罰鍰。
該局指出,各地區國稅局運用全國電腦歸戶所產生之異常薪資所得資料,查核利用人頭虛報薪(工)資以逃漏營利事業所得稅之公司、行號。查核發現,被虛報多筆薪資者,係因身分證遺失,或遭不法人士將身分資料賣與犯罪集團變造使用,販售牟利,不但被虛報者權益受損,虛報薪(工)資之公司、行號因無實際支付薪資情事,除補稅處罰外,嚴重者,負責人亦會因誤觸法網而遭移送地方法院檢察署追究刑責。
該局說明,被查獲涉嫌虛報薪(工)資之公司、行號,為了列報成本或費用逃漏稅捐,而向犯罪集團購買人頭資料虛報薪(工)資。殊不知犯罪集團將人頭資料販售與多家公司、行號,以求高額非法利潤,致被虛報者同一年度有數筆或十筆以上薪資所得,且所得總額超過百萬元以上,有違常情,經電腦歸戶產出異常薪資所得資料,公司、行號又無實際支付薪資事實,即可查獲虛報情事,各公司、行號切勿心存僥倖。
該局籲請各公司、行號,勿以身試法,虛列人頭薪(工)資,若以前年度有虛報人頭薪(工)資者,請儘速辦理更正,自動補報補繳應納稅捐,以免被查獲遭補稅並處罰鍰。
(聯絡人:法務一科沈審核員;電話:23113711分機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