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土地已經賣了還會收到地價稅稅單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潮州分局表示:曾有民眾電話詢問,為什麼土地已經賣了,還會收到地價稅稅單?為什麼剛買土地,就需負擔1整年的地價稅?該分局表示,地價稅課徵係以8月31日為納稅基準日,8月31日土地登記簿所載的所有權人即為當年度地價稅的納稅義務務人。所以民眾若有土地過戶的情形,僅需查明該筆過戶土地的移轉登記日,就可得知誰是當年度地價稅納稅義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