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戶籍遷出車籍地,不得免徵使用牌照稅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專供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所使用的免稅車輛,經調查戶籍資料,戶籍地址已遷離原申請免稅地址,致與車籍登記地址不同,稅務局基於愛心辦稅,會以公文通知車主將戶籍遷回,若未在期限內遷回者,將自戶籍遷出之日起予以補徵使用牌照稅。
  
  地方稅務局特別提醒您,已申請核准免徵使用牌照稅者,切記勿任意將戶籍地址遷離車籍地,一旦查獲不符免稅要件,將被追補原免徵的稅款,那您的荷包可要縮水了。 民眾如對使用牌照稅的相關規定尚有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08696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