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機是轉機 用心服務搏感心

資料來源: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金融海嘯危機遍及全世界,各國政府無不挖空心思,提出各項振興經濟政策。而最為國人津津樂道的消費券振興經濟外,政府在租稅方面也陸續推出各項對企業的「送炭」方案,如盈虧互抵由5年增加為10年,協助繳納所得稅有困難之營利事業辦理延期繳納稅款等等。
  南區國稅局表示,以修正盈虧互抵由5年延長至10年為例,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會計帳冊簿據完備,虧損及申報年度均使用所得稅法第77條所稱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如期申報者,得將經稽徵機關核定之前10年各期虧損,自本年純益額中扣除後,再行核課。
  國稅局特別提醒,從92年度以後(含92年度)的虧損,尚未依法扣除完畢者,才適用修正後之規定,亦即92年度虧損可抵至102年度盈餘,93年度虧損可抵至103年度盈餘,以此類推;而91年度之虧損依舊只能抵至96年度之盈餘。
  政府相信在公平又服務良好的租稅環境下,有賺錢的企業甘願以納稅來支持各項「愛臺灣」政策,同時幫助陷入困境或虧損中的企業,臺灣人愛心一向不落人後,國稅局以不斷付出專業、創新的服務,來喚起納稅人民的感心,進而提高納稅意願,這種良性循環,可自這波危機中轉變而來,值得大家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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