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規定之身心障礙者,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請注意適時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之優惠。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目前尚有部分身心障礙者因不諳法令,未能及時申請免稅,致延宕數月甚或數年後始向稽徵機關申請,並希望退還以往已繳之稅款。惟稽徵機關依據法令,只能准其自申請日起免徵使用牌照稅,而對於退還申請日前稅款之要求則愛莫能助。又部分身心障礙者領取之身心障礙手冊,載有後續鑑定日期,該局亦提醒申請人注意辦理重新鑑定,以避免免稅之優惠因期間之逾越,而無法繼續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