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遷新地址,請通知稽徵機關更改稅單投遞地址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常有民眾於通訊地址變更,未主動通知所在地稅務局變更稅單寄發的通訊地址,以致於在繳納期間過後才驚覺未收到稅單或是已經遭稅務機關移送執行。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民眾買賣房地產時,經常以購買時的戶籍資料辦理產權登記,嗣後搬到新屋,雖然向戶政機關辦妥戶籍變更,但是往往未將變更資料通知稅務局更改稅單投遞地址,以致無法收到稅務局寄發的稅單,而造成徵納雙方困擾。該局提醒民眾,如果您已搬遷新地址,只要以電話告知稅務局新的投遞住址,或接到稅單時填寫稅單上的地址更正欄寄回稅務局,該局就會立即釐正稅籍資料,下年度的稅單即會按新址投遞,方便又省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