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的課徵範圍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莎莉新近在住家旁空地增蓋了一間鐵皮屋,既沒有牆壁也沒有舖地板,原以為僅是作為堆棧什物使用,又只是以鐵筋蓋成,不似房屋,應沒有房屋稅的問題,所以也就沒有向稽徵機關申報,該鐵皮屋是否應課徵房屋稅?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房屋稅,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房屋,指固定於土地上之建築物,供營業、工作或住宅用者。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指附屬於應徵房屋稅之其他建築物,因而增加該房屋之使用價值者。故莎莉的鐵皮屋仍是稅法所規定的房屋,是房屋稅的課徵對象,應該課徵房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