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國稅局前鎮稽所將於近期展開營業稅專案選案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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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前鎮稽徵所表示,為加強營業稅稽徵,遏止逃漏稅,將於近期加強查核營業人有無依規定開立發票及報繳營業稅,舉凡短漏報銷售額、虛報進項稅額、申報零稅率銷售額冒退營業稅,及向外國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購買勞務,有無就購買國外勞務給付額依法報繳營業稅,營業人開立二聯式收銀機統一發票有無據實申報銷售額等情形,展開營業稅專案查核作業。
該所指出,為維護租稅公平,該項查核作業將從98年4月1日起展開,請營業人先行檢視有無上面的違章情形,凡是未經檢舉及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案件,如果自動補報並補繳稅款的營業人,可適用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只加計利息而免予處罰,但若是經查獲有違章情形,將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規定,除了追繳稅款外,另按所漏稅額處1至10倍的罰鍰,並得停止其營業,該所特別提醒營業人,勿自誤而受罰。【#127】
新聞稿提供單位:前鎮稽徵所 職稱:稅務員 姓名:洪婉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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