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 100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即將開徵

資料來源: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100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即將於10月1日開徵,繳納至10月31日止。繳款書已陸續寄發,未收到牌照稅繳款書者,請向花蓮縣地方稅務局及其玉里分局或花蓮監理站、玉里監理站補單繳納。
該局表示,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納稅義務人為營業用汽車所有人或使用人,請收到繳款書後於10月31日前繳納,以免逾期受罰。為方便民眾繳稅,提供多元繳稅方式,除可利用電話語音轉帳繳稅外,每筆2萬元以下之稅額者可持稅單至統一超商、來來(OK)、萊爾富、全家等四家便利商店及各金融機構(郵局除外)以現金繳稅,亦可於開徵期間內以金融卡、信用卡或晶片金融卡網路轉帳繳納稅款;上述繳稅方式除以信用卡繳稅尚需按發卡行庫收費標準由納稅人負擔繳納手續費外,其餘繳款方式納稅人均免負擔手續費。   
納稅義務人如對使用牌照稅有任何疑問可向該局查詢,免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或撥總機03-8226121轉242至246,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