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樓供公共通行使用可申請減免地價稅

資料來源:嘉義市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嘉義市政府稅務局表示,依稅法規定供公共通行的法定騎樓用地,在9月22日前申請減免地價稅,當年就可以減免地價稅;逾期申請,自次年起適用。
該局說明,騎樓只要沒有作生意且供公眾通行,就可以減免地價稅。減免的比例依建物總層數為原則,如平房屋簷的騎樓,騎樓部分可全部免徵地價稅;騎樓上方有1層房屋,可減徵騎樓面積1/2、有2層房屋、可減徵1/3、有3層房屋,可減徵1/4、有4層房屋以上,可減徵1/5。
該局進一步說明,一般常誤認騎樓係登記在1樓房屋所有權狀,所以只有1樓可以減徵地價稅,事實上騎樓部分的土地是由整棟樓房的人持分共有,因此2樓以上住戶一樣可以按比例減徵地價稅,但記得要向稅務局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