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所得稅不能採網路申報之例外規定

資料來源:高雄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為便利營利事業辦理所得稅申報,營利事業可透過網際網路辦理結算申報,惟下列案件除外。
1、特殊會計年度案件。
2、清算案件。
3、決算案件。
4、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暨其附屬作業組織案件。
5、簡易申報案件。
6、會計科目特殊案件(例如金融業及保險業)。
7、逾期申報案件。【#147】
新聞稿提供單位:小港稽徵所 職稱:助理稅務員 姓名:蘇勝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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