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騎樓若供公共通行,免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潮州分局表示:有位林小姐來電詢問,因經濟不景氣,本人之妹妹遭公司裁員失業,遂無償提供自家房屋之騎樓供妹妹做麵店生意,請問本人房屋稅是否會加重?該分局表示,房屋的騎樓若供公共通行,沒有做任何使用,則騎樓部分可以免徵房屋稅。但若騎樓全部或部分白天封閉供營業使用,營業外時間,則供公共通行,因該部分已設攤供營業使用,已不符合免稅要件,應按實際情形課徵房屋稅,故林小姐自家房屋之騎樓應按營業用稅率核課房屋稅。該分局特別提醒你,如果房屋騎樓有設攤供營業使用情形,應依房屋稅條例第7條規定向房屋所在地稅務局申報房屋使用情形變更,若未依規定辦理申報,因而發生漏稅者,除責令補繳應納稅額外,應按所漏稅額處以二倍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