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電混合動力車(HEV)貨物稅減半

資料來源: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油電混合車降稅了。財政部98年2月23日宣布即日起油電混合車核屬電動車輛,貨物稅得減半課徵。依此換算,售價逾百萬元之油電車,將可省下10萬至15萬元貨物稅。
  油電混合動力車有低污染、低油耗、低噪音三低特性,其燃油經濟性較非油電混合動力車種約可節省50%以上,且可減少空氣污染物及二氧化碳之排放,對於改善空氣品質、降低噪音及減緩全球暖化具有環保效益。以往儘管車廠用意良善且各國政府也鼓勵大眾購買油電混合車,但偏高的銷售單價與保養費用,也讓油電混合車被戲稱為「有錢人的大玩具」,不過由於近來全球對於環保議題的重視與推廣,促使國內進行相關條款的研擬與法規的修訂,因此油電混合車之貨物稅也得以順此趨勢調降。
  南區國稅局表示,現財政部將油電混合車認定為電動車輛,使其貨物稅減半,有助於車商之調價空間。如以每輛售價為115萬元,內含貨物稅23萬元為例,貨物稅減半亦帶動營業稅下降,合計減稅總額可達12萬元。若再加上貨物稅補貼3萬元,環保署補助3萬元,車商如全數回饋,車價將不到百萬元。因此消費者可將此降稅利益列入購車參考,既可響應環保亦可節省荷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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