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區國稅局網站提供最新營業登記專區

資料來源: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桃園訊) 北區國稅局表示98年4月13日起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廢除後,營業人申請設立登記時,公司及獨資、合夥組織者營業登記,由主管稽徵機關依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提供之登記基本資料辦理,並視為已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28條規定申請辦理營業登記,縮短營業登記之作業時程。簡言之,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後採行「登記」與「管理」分離原則,把管理工作,如都市計劃、建管、衛生、消防,和登記業務分離,營業登記回歸由各地區國稅單位辦理,以達「簡政便民」之目的。
但營業登記事項變更或營業人停業、復業、解散、廢止、轉讓或與其他營業人合併而消滅者,仍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15日內,填具變更或註銷申請書,向登記所在地國稅局申請。
該局表示,為方便民眾快速取得營業登記之相關資訊,提供便民服務,北區國稅局網站設置營業登記專區,如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Q&A及營業登記申請相關書表下載等相關服務,歡迎民眾至該局網站http://www.ntx.gov.tw查詢。若有其他稅務問題,請撥打0800-000321或03-3396789轉分機2305洽詢,會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