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輔導營業人使用電子發票

資料來源:臺北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為配合電子發票與「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臺」之推展,積極推動輔導營業人使用電子發票作業,以降低營業人整體成本,減少紙本發票使用,達成節能減碳目標。
該局說明,電子發票係指經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以網際網路或其他電子方式開立、傳輸或接收統一發票;整合服務平臺指由財政部提供營業人開立、傳輸、交換、儲存電子發票之資訊系統及其他相關整合性服務,可供已申請加入平臺服務之各加值服務中心或營業人介接連線使用。
該局指出,使用電子發票的好處有:1.流程便捷:免寄送、免列印發票;2.降低資料儲存成本:電子發票以媒體檔案存放,節省紙本儲存空間;3.開立、查詢方便:可隨時上線開立、查詢及下載發票。至營業人申辦電子發票資格為:無積欠已確定之營業稅及罰鍰、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罰鍰者,得向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請使用電子發票,經核准後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臺線上完成註冊,即可使用整合服務平臺之電子發票系統相關功能。
該局進一步表示,營業人申請使用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臺開立電子發票者,經濟部商業司配合提供優惠1萬張工商憑證(全國)免收取費用,營業人可至該局網站(網址:http://www.ntat.gov.tw)首頁/電子申報專區/連結整合服務平臺或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臺(網址:http://www.einvoice.nat.gov.tw)下載申請書表、參閱相關法規及作業須知等資訊。
(聯絡人:大安分局楊課長;電話:23587979分機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