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稅單時先檢視資料後再繳納 以免誤繳

資料來源: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每年4、5月份有使用牌照稅及房屋稅陸續開徵,地方稅務局會在開徵前,將稅單送到納稅義務人手中。收到稅單時,納稅義務人應先核對姓名、身分證字號、課稅內容,確認無誤後,可利用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繳納,或選擇以「金融機構約定轉帳」、「ATM自動櫃員機轉帳」、「信用卡繳稅」、「網路晶片金融卡繳稅」、「電話語音繳稅」、「便利超商繳稅」等多元方式繳納。
該局指出,每年各稅目開徵時,偶有納稅義務人誤繳他人稅款的情形,因郵務機關平時寄送郵件量大,可能夾件誤投,或有納稅人已遷移地址,但未向稅捐機關辦理投遞地址變更,導致稅單仍寄原投遞地址。民眾收到稅單時又未先核對姓名等課稅資料,即行繳納,事後另再收到稅單或遭催繳時,才發現誤繳。
因此,該局籲請民眾,為避免誤繳款的困擾,請於收到稅單時,先檢視稅單上所載的各項資料,俟確認無誤後才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