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房屋稅開徵了 請把握繳稅時間

資料來源: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今(98)年房屋稅繳納期間自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由於5月31日適逢週休例假日,繳納期間即順延至6月1日止。
據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為本縣重要地方財源之一,今年總共寄出8萬7千餘張稅單,開徵稅額4億5千萬元。稅單於4月底以前全部委託郵局寄出,民眾收到稅單時,應先核對稅單的課稅內容,如有錯誤可即時向該局或所轄分局申請更正。
該局表示,房屋稅的計算方式是按照房屋評定現值乘以稅率,房屋現值會因房屋折舊的因素逐年遞減,如果房屋使用情形未變更也無增建房屋,則房屋稅額會逐年減少。但房屋稅也會有增加的情形,最常見的有房屋增建或改建、房屋使用情形變更及房屋街路等級調整率的變動等等。
地方稅務局籲請納稅人記得在繳納期限6月1日截止前,自行選擇適宜的繳稅方式繳納。若因為一時的疏忽,未於期限內繳稅者,依稅法的規定,每逾2日按應納稅額加徵1﹪的滯納金(最高加徵15%),逾30日仍未繳納者,將會被移送花蓮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因此,請民眾把握繳納時間,以免得不償失。